清新县审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新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县机关办公大楼5号楼六楼;邮编:511800;电话:0763-5810104。
一、概述
2012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从本县审计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标、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审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一)领导重视,审计公开目标进一步明确。
在我县审计机关年终总结暨整训工作会议上,局领导对推进审计公开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指示精神,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审计公开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保障审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重点突出,审计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
我局根据201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深化审计公开,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以及涉及民生领域、环境保护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逐步扩大审计相关数据的公开。
(三)强化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我局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培训学习,审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为下一阶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两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单位政务公开栏上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审计项目计划和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除公开栏上公布之外,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依据等经局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直接到我局档案室进行查阅。
(三)2012年,我局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一年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总量为28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1条,计划总结7条,财政信息1条,人事信息2条,统计信息4条,行政执法1条,重大项目1条,工作动态9条,通知公告1条,便民服务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目前,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今后,对审计报告逐步进行公开(经县政府审批同意)。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但从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公开内容与公众对公开内容的需求之间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以积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取得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后将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逐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根据要求,逐步加大审计公开的探索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报告、结果报告,经县政府审批后,试行在网上公开。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审计信息。
(二)强化落实,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有关方面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同时,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另外加强内部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调查处理各类举报。
二○一三年元月四日